团队介绍

   万辉主任带领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以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组建的团队,团队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确保我们将现有的资源凝聚成合力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能够一直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万辉律师

电话号码:0376-6100889

手机号码:13803767683

邮箱地址:jslawyerwh@126.com

执业证号:14115201610962017

执业律所: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江淮中路金诚花园

死刑辩护

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情况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具体情况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本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1、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情况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么情况会被撤销死刑

  事实上,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管是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还是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案件,只要存在以下情况的,都会撤销死刑,发回重审或予以该判。

  1、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2、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4、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万辉主任刑事辩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