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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刷单是违法行为。关于了解网络刷单行为的本质是什么?本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家。
了解网络刷单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网络刷单是违法行为。且刷单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如破坏生产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等。
一、刷单作为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刷单行为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法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二、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刷单,一般是由卖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
三、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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