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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南京取保候审大部分不起诉吗

  关于南京取保候审大部分不起诉吗的问题,具体和本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南京取保候审大部分不起诉吗

  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满足不起诉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取保候审后可以争取不起诉的情况有:

  1、嫌疑人因为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中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收集到有效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犯罪,嫌疑人将不会被起诉。

  2、检察机关认为嫌疑人虽然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应该做出的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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